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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

离婚案件 我与我老婆是2011年9月份领证的,前年两个人通过父母双方许可付定金2万元,后在领证的时候为她又购买黄金一套1万多元。我们就是在2012年1月份由于家庭问题起矛盾,造成感情破裂,现我们在2011年11月份生下一个女儿,女儿现由我带,两人已分居,我想咨询一下你们律师,象我这种 情况,离婚两个人承担孩子抚养问题该如何定,还有毕竟两人才相处一年多,是否可以将定金退还一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伤情(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2-01-30 13:24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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