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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应该依据哪个法律条款维护权利

请问应该依据哪个法律条款维护权利 各位法律专家,此前曾因为离婚后支付抚养费方隐瞒工作单位和收入,称其无个人收入,而使抚养孩子方起诉要求增加抚养费的诉讼请求,没有得到法院支持。需要借贷和救济才能维持孩子生活。现在(距离上次起诉超过两年了)已知其隐瞒了单位和收入,而且孩子还在高中上学,抚养孩子方再次起诉,要求从上次起诉时追加支付抚养费方应承担的抚养费数额。此前也在多个网站做了法律咨询,大家也都回答这样的诉讼请求能得到法院支持,在这里想问一下应该依据哪个法律条款?因为有的法官说要求增加以前的抚养费于法无据。但是我从网上知道有得到法院支持的案例,不过不知道是依据哪个法律条款. 
问题补充:请大家注意我问的是要求从上次起诉开始增加抚养费,与这次起诉间隔了两年以上了.大家大部分回答都说可以要求从那时增加抚养费,但以前我没问是依据哪个法律条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坐井(山东-烟台)
提问时间:2008-11-0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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