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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是2015年7月10日在一个房地产销售公司
陈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是2015年7月10日在一个房地产销售公司 陈律师,您好,有个问题想咨询您一下,我是2015年7月10日在一个房地产销售公司,入职的时候公司是一个四川公司,到了2016年6月30日,这个四川公司和房地产公司合作到期了,续约问题一直没有答复,这时候我们项目负责人姓张的一个男的对所有人宣布,他自己接管了销售,也就是说他独立门户,承包了开发商的销售部分!但是他个人没有办理营业执照的想法,而是套用其他人的!然后2016年7月30日,因为我中午订餐少定3份,他反反复复啰嗦,我和张产生了冲突,他当场扔我一句,不能干你就有人,不用来了!然后我就办了工作交接,这是否属于被辞退,你他没有营业执照,我提出被辞退,双倍赔偿问题,去劳动局是否可行?8月5号,他让销售经理联系我,要求我返回签署一份客户保密资料,而我8月1日已经全部交接完毕,离职5天后要求我补签这份协议,我提出拒绝,而他则提出,不签协议不发我的工资!我想问1、他辞退我,在没有营业执照的情况下,我提出双倍赔偿是否可行?2、我是否可以拒绝签署保密协议?离职时候已经全部交接完毕,如果期间有人恶意泄漏资料,我是否承担法律责任?3、是否不签订协议,他就有权扣押我的工资提成!麻烦陈律师耐心解答下!我该如何捍卫自己的权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山西-太原)
提问时间:2016-08-07 1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