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婚姻家庭

结婚半年,夫妻感情不合,女方已被男方殴打三次,女方已将被殴打部位拍照存档

结婚半年,夫妻感情不合,女方已被男方殴打三次,女方已将被殴打部位拍照存档 结婚半年,夫妻感情不合,女方已被男方殴打三次,女方已将被殴打部位拍照存档,现男方又将女方踢下楼梯致轻伤,但男方却不承认此行为,说是女方自己滚下去的,但女方衣服上有男方踢的脚印,请问现在女方应该怎么办才好,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渝北)
提问时间:2016-08-07 15:09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