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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管局要求填写的“有工作单位人员收入证明”公司不予签章
房管局要求填写的“有工作单位人员收入证明”公司不予签章 本人申请购买限价房,需提供“有工作单位人员收入证明”其中工资总额包括所从事主要职业的工资以及从事第二职业,其它兼职和零星劳动得到的其它收入。公司说第二职业与公司无关,不予调查,不填写。解释:我没有什么第二职业和兼职。公司就是不给签章。提问:公司这样合法吗?有没有哪条法律规定:工资总额---属于正常工资填写范围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时时时签(天津-西青区)
提问时间:2016-08-07 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