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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爱人是从黑龙江到大连金石滩打工的,我俩在一家早餐店打工

我和我爱人是从黑龙江到大连金石滩打工的,我俩在一家早餐店打工 我和我爱人是从黑龙江到大连金石滩打工的,我俩在一家早餐店打工,因为工作太累,我爱人的双脚大拇指的指甲一直流血,我们决定不干了,可是还差我能43天工资没给,老板的意思是我俩中途不干就不给工资了,但是我俩确实很辛苦才挣到的钱,因为没有合同,不知道怎么办,所以想请您帮我们想想办法,谢谢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6-08-07 10:10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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