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老公与儿孑在我不知情情况下,在20O9年卖掉一套拆迁房,因此一直未办过户手续
您好! 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详情可来电来访!
你应当配合买家完成房产过户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