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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我和丈夫离婚,共同财产中有三宗地基,法院调解时意思把三宗地基判到丈夫名下

我和丈夫离婚,共同财产中有三宗地基,法院调解时意思把三宗地基判到丈夫名下 我和丈夫离婚,共同财产中有三宗地基,法院调解时意思把三宗地基判到丈夫名下,然后三宗地基由父妻双方写协议,由丈夫修建好再过户给儿子,请问这个协议怎么写?如果丈夫违约,不修建,或卖掉,协议里怎么责令约束,父母母亲儿孑均签字,公证处公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
提问时间:2016-08-06 17:2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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