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当初分土地划分给我家的土地,现在卖得的钱分给16个人,不分可以吗?
当初分土地划分给我家的土地,现在卖得的钱分给16个人,不分可以吗? 2005年我爷爷把土地分给他的五个子女,当时我家得的土地比较多,但是那些都是他们不愿要的烂地,也当面写了决议书,五个子女都签字。现在,政府征地,分给我家的烂田如今可以卖出了好价钱,他们却不同意我家得这么多钱,又找爷爷商量,说把所有土地都分出来分成16份,包括五个子女的孩子。当初分给我家的田地,我可以有权不分出来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iangl……(广西-河池)
提问时间:2012-01-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