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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是一个很不走运的农民工,今年3月份到一家沙石料厂工作
您好!我是一个很不走运的农民工,今年3月份到一家沙石料厂工作 您好!我是一个很不走运的农民工,今年3月份到一家沙石料厂工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每天150块钱,每个月发放70%,剩下的30%年底一次性发清,如果遇到刮风下雨影响工作的天气,照样有工资,但是事实确不是这样的,他不但不发工资,而且不管天气原因还是什么原因只要停工就没有工资,并且几乎每天都要求加班,但是不给加班费,后来因为工作上的事情他对我发火,我当时很是气愤,我就提出辞职,他说如果辞职的话现在就可以走,工资只发70%,剩下的30%就不给了,我实在是忍受不了他的态度就辞职了,然后问他工资什么时候给我,他说没有具体时间,因为他手头没钱,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我去劳动局咨询了一下,可以劳动局说他没有营业执照,他属于自然人,他们管不了,但是他可以打电话对老板进行开导,半个月后老板让我去领工资,我去以后他说我不应该去劳动局告他,既然我告他了,那他就按每天70块钱给我计算,说如果我不告他的话还可以商量,原本15900块钱就变成了7420块钱了,无奈之下我只好同意先拿着这些钱,并在他的要求下写了领条,他还让我在领条上写清楚工资全部结清,因为我不懂,我就按他说的写了,请问好心的律师,我还可以要回我的剩余工资吗?我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酒泉)
提问时间:2016-08-06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