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楼上漏水造成的损失谁负担
楼上漏水造成的损失谁负担 一个月半月前,发现楼上给我家厨房漏水,找物业处理,物业联系要楼上住户后,因楼上住户近期没有在西安,电话联系后,暂时关闭了他家的自来水。三天后,经观察,漏水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再次联系物业,分析可能是地暖原因,经楼上业主同意后,暂时又关闭了他家的地暖,约十天后,发现再没有漏水现象了。楼上业主回来后,物业,楼上业主和我们三方见面,物业认为是楼上地暖出现了问题,要求楼上打压查找问题,因要产生费用,楼上业主不同意,并提出再次开地暖,原因有二:一是他家交了暖气费,关闭暖气他家的经济上的损失,二是他家前年装修完后已打压,暖气不会出现问题,打开暖气后,再看看是不是暖气的问题。因为这一原因,这次商谈不欢而散,而且楼上业主打开了暖气。十天后,发现我家又开始漏水,我们又找物业,并联系楼上业主,协商再次暂时关闭暖气,因时至春节,物业答应年后地暖公司上班上由地暖公司打压检查,查清原因。过完春节,楼上业主初二从外地回来后,再次打开地暖,初五上午我再到房间看时,漏水特别严重,已经从厨房波及客厅,客厅天花板和吊顶两处出现严重渗漏,遂立即找物业联系,要求停止楼上供暖,下午楼上业主回来后,又要求开暖。我们与物业工程部,楼上业主查看,发现是地暖分水器漏水,水流沿进水管进入到地暖的敷设管道外,在楼层引起渗漏。工程部处理后,暂时缓解了漏水问题。尚待一下步由地暖公司等过了十五后进行正式维修。但此时,已给我家造成了比较严重的损失。如果是春节前仅厨房漏水,我自己找人把吊顶擦一下就可以。但现在客厅渗漏,必须找专业人员来 维修了,这个损失谁来承担,是楼上业主、物业还是地暖公司。
注:我的房子是2008年购买,2010年五月交房,楼上与我家都是十一月交房,并且楼上当年供暖没有出现问题。是2011年11月下旬发现出现轻微滴漏。12月初开始处理,先后6次找物业处理,多次和楼上业主协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王先生西安(陕西-西安)
提问时间:2012-01-28 14: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