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老父70岁,与一女子50岁左右,认识一个多月,低价卖掉自己独居的公产房子,得款18万元与该女子合伙买
老父70岁,与一女子50岁左右,认识一个多月,低价卖掉自己独居的公产房子,得款18万元与该女子合伙买 老父70岁,与一女子50岁左右,认识一个多月,低价卖掉自己独居的公产房子,得款18万元与该女子合伙买一处市边产权不明,没有房本的房子35万元(说是企业产,但不用交房租,产权单位不明,没有房本),等于将全部养老本投入该房子,说房屋中介签购房协议会明确各人出资额.
我认为为保护他的权益不受侵害,应与该女签一个双方共同购房合同,明确双方以后因任何一方故去或双方分手对该房如何处置,但该女子不同意.
老父该如何保护自己.
问题补充:
从认识至今已两个多月,房子买完,因对方不签合同,房子没法住,老父自在外高价租房住,工资本在对方手里,一直不给.想卖掉该房另找住处,但因该房没本根本就没人买,关键老父房子的卖与该房的买都是该女子一手操持的,去看老父时,他一直没提这事,我之前也不知道发生这么多事,直到最后买房交钱时,告诉我差钱,找我要钱时,才说买房差钱,但那时老父已卖掉自己房子急得要命非要钱,并向我保证买的房有本,并写他的名字,谁知他接过钱,却告诉我没本,有事以后再说.因该女一直不签合同,老父曾后悔走错路,但现在因我和他都经济能力有限,老父想与该女缓和关系,住进该房.我怀疑该女与房屋中介联手骗财.(老父房子低价出手,实得16万元,找我要2万元,共18万元与对方买房)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ekuai……(天津)
提问时间:2010-01-15 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