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借条
关于借条 2年前借一女性朋友35000元,多次要求还,对方一拖再拖,前段时间对方称只能还30000元,后晚上见面,让我打一个收条,我就按对方要求写下:今天收到30000元,以后不再找你,如再联系你给100000元,对方称要先看一下收条,然后拿了收条看了就跑了,现35000没收到,对方称收条撕了,过了两天我再问对方要钱,对方称没有向我借过钱,还把收条拍了照片发过来,现在她的35000元的欠条还在我手上,我想通过法律途径,不知道能不能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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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tlm9618()
提问时间:2012-01-28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