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工程纠纷
工程纠纷 个(本)人与发包人(加盖公司章)签订包清工合同,合同价款为单价包死,数量以现场实际完成的工程量作为计算依据,至今工程已完成90%,按合同约定应付实际完成工程进度款的85%,现只支付了实际完成的40%后,发包人以单价过高,并以隐蔽验收质量要挟(隐蔽验收时已口头告知发包方管理人员通知监理方验收,验收过程未接到整改通知),拒付剩余工程款,提出更改合同单价及分解计算工程量,本人不接受,工程没有完工及总工程量没有确认的情况下,如果本人把发包人告上法庭,提起诉讼请求为:1、不履行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2、发包方违约在先,承包人提出终止合同。(请问胜诉的把握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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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搜索心动(海南-三亚)
提问时间:2016-08-04 2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