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安置
没有拆迁手续违法暴力拆迁
没有拆迁手续违法暴力拆迁 律师你好,我是包头市青山区育才小区师院住宅楼住户,我的房子建成12年是个人产权,有房本。现在师院要把原来的学校用地做商业开发,因为我住的楼房和师院相邻他们为了扩大开发范围谋求更大的暴利现在要强行拆除我们的楼房,我们这里住户大都是师院职工,师院以工作要挟让大部分住户都把房子卖给了师院,现在只有我们几户外来的住户没有搬迁。师院没有任何拆迁手续雇佣社会人员来我们这里暴力拆迁,还威胁我们的安全,现在又贴了个通告,原文如下:根据包头市规划局建字第150201022900140号文件,你的房屋位于规划拆迁范围,为了保证拆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请你于2010年1月12日前与拆迁公司联系相关拆迁,安置事宜,联系人电话13314860092,逾期,我们对你的房屋予以拆除。特此通知。请问,这个通告即没有注明发通告的单位也没有任何公章。这个通告有法律效力吗?我们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爱无涯(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0-01-14 14: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