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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平市迎宾小区在开发过程中出现乱收配套费和损害业主利益的问题
原平市迎宾小区在开发过程中出现乱收配套费和损害业主利益的问题 原平市迎宾小区在开发过程中出现乱收配套费和损害业主利益的问题,导致经济适用房不经济,甚至变质的问题,请市委市政府查明情况,给广大购房者一个满意的答复。我们作为原平市2015年经济适用房的业主代表,特向原平市信访局提出申诉意见,希望市委市政府能够按照经济适用房的相关政策查明情况,维护广大业主的切身利益。 主要问题列举如下: 第一、迎宾小区在原有房价的基础上向每户业主征收28000元的配套费,不仅高于原平市一般商品房的配套费,而且严重违反了附件一:2003年山西省出台的晋价房字[2003]191号《山西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提到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销售经济适用住房,不得在批准的房价外加收任何费用或强行推销及搭售商品”和附件二:晋财综2014 59号《关于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转为政府性基金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六条中经济适用住房中免征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明文规定。每户28000元,总共900多户业主就要多交款接近3000万,经济适用房作为民生工程,这么严重的乱收费,在当今反腐败高压态势和法制社会的背景下是难以想象 的。其中是否存在官商利益链条和灰色交易请市委市政府予以调查。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山西-忻州)
提问时间:2016-08-04 11: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