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不能很好的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能否分得遗产。
不能很好的履行对老人的赡养义务,能否分得遗产。 奶奶自己一人,爷爷已经去世。育有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大儿子早年去世,留下一个儿子。大孙子也早已成家,生活条件很好。大孙子平时很少去看望老太太。大女儿在本市居住,但因其女儿在南方上班,结婚后需要照顾,所以经常去南方。平时老太太生活大小事宜都由二儿子尽心帮忙打理照顾。大女儿和大孙子要求评分家产。二儿子认为在老太太的照顾问题上二人所做欠佳,不应该这么分配。请问这样分配是否合理?如果不合理应该怎么办?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panson……(河北-承德)
提问时间:2016-08-03 1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