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交通事故

主干道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被侧路口突然驶入的非机动车撞倒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机动车需要承担责任吗?

主干道正常行驶的机动车被侧路口突然驶入的非机动车撞倒导致蛛网膜下腔出血,机动车需要承担责任吗? 7月22日,我弟未满18岁,我弟弟骑的烧油的踏板车,无牌照,无驾驶证,在主干道行驶,突然右边路口驶出一辆电动车,我弟被撞倒脑部蛛网膜下腔出血,对方轻伤,但是现在对方还要求我们进行赔偿,请问这个算是我们的主要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an303……(江西-九江)
提问时间:2016-08-03 16:4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