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一朋友以合伙投资饭店的名义,让我投资三万元,当时写了一张收条给我

一朋友以合伙投资饭店的名义,让我投资三万元,当时写了一张收条给我 一朋友以合伙投资饭店的名义,让我投资三万元,当时写了一张收条给我,但是当时没有确定饭店名字,以及饭店地址,收条只是证明他收到我的三万元入股费。现在钱还在我朋友手里,并没有投资饭店,有人证可以证明我朋友收到我的三万元,现在是否可以通过诉讼追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广东-东莞)
提问时间:2016-08-03 16:10
已有1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