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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马鞍山人,在淞宝菜市场租了一间门面做早点小吃,因拿的是二

我是马鞍山人,在淞宝菜市场租了一间门面做早点小吃,因拿的是二 我是马鞍山人,在淞宝菜市场租了一间门面做早点小吃,因拿的是二手房,每月加800元房租,我做半年多了,做不下去了,生意非常差,于是我提前一个月跟房东说3,我不做了,到2016年3月底我搬走,房东说行,可到了我准备走和房东算剩下的房祖时,他说走可以,押金退给你,剩下9个月房租没有,于是我和他争吵起来我就说菜场怎么汀,你就怎么订,现在你怎么这样子。原来菜场合同我也看了,你不做了,必须提前三个月通知他,否作扣两个月房租。可房东死活不给。我实在没有办法才向您们求助,我的钱能否退给我,清帮帮忙!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上海-宝山区)
提问时间:2016-08-03 13:50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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