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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彩礼问题

订婚彩礼问题 本人是沈阳的,女友是天津的,11年11月份订婚的时候我们家给她买了条金项链和一个IPHONE4手机(项链价值9800元,手机价值5000元),可是12年1月她突然说不结婚了东西也不退回来(本人没有任何过错)。请问我可以起诉她吗?应该在沈阳起诉还是在天津起诉(在沈阳订的婚,东西也是在沈阳给的)。费用大约是多少,多久能把这事处理完。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nge90……(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2-01-25 14:22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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