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快一年了·我能起诉向男方要求经济补偿吗?
离婚快一年了·我能起诉向男方要求经济补偿吗? 我们是在2009年2月份离婚的,我们是协议离婚。我对婚姻法不了解,并没有对自己的利益做保障,离婚协议只有四条。
1.婚后的家用电器都归女方。
2.婚后欠下的一切债务由男方一人承担。
3.共有一男,儿子由男方抚养一切。
4.女方有探视权。
但离婚后,他母亲把家用电器都拉走了,刚开始我不敢说什么,因为离婚是我提出来的,是我做错在先!婚后半年我出意外坠楼。我也不知道他欠了多少的债务,帮我出钱治疗!
现在离婚快一年了,我生活很困难,当初离婚时我并没有想到自己的利益,现在我什么都没有。生活很困难我可以提取向男方要经济补偿吗?
主要是我不懂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利益~我身带有残疾,脚有伤·
快过年了我向他提出接儿子回我家来小坐1个星期,他不同意。只给我出他家看看儿子,我叫他把离婚后拖走的家用电器还给我,他也不同意,还振振有词的讲没有什么东西是属于你的。属于你的东西都在你家里·但是我家里就只有床和被子沙发,其他的家用电器都被他们拿走了,我也不敢讲话。离婚快一年了·我能起诉向男方要求经济补偿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sunxix……(贵州)
提问时间:2010-01-13 18: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