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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律师同志你好!我是出租方店面5年的出租期限已满去年的这

尊敬的律师同志你好!我是出租方店面5年的出租期限已满去年的这 尊敬的律师同志你好!我是出租方店面5年的出租期限已满去年的这个时候给我交纳最后的一年租金时我告诉承租人此店面不再出租自己使用。现在他已经其他地方开好了店,我现在打算此店继续出租,我有什么不妥吗?之前我打算自己开店。再就是我现在对外出租他的同等市场价优先权在以前合同有明确指出。我现在如果出给给第三方法律上我要对他做那些程序?是不是找个其他证人一起问他我店面有人什么价格合同内容条款问他要租不?不然就出租给别人了?还有就是得不得要录音照片作为他放弃同等市场价优先权的权力?还有以前的合同里有条同等市场价优先。这一条是不是我的店面接下来的租金不能高于相邻店面租金?同等市场价的定义是什么?是有买有卖才叫市场价,不得和相邻店面出租价作对比依据。这样对不?万分感谢律师同志帮我解析下谢谢你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四川-达州)
提问时间:2016-08-02 20:5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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