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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我与单位的关系是劳务关系吗?

我与单位的关系是劳务关系吗? 我与2010年12月到浙江省曲艺杂技总团新团址做装修现场监督工作。至2011年12月份发现我的工资被该团工地负责人克扣。(每月800元。总团定的每月3000元到我这里只有2200元。)我即与该负责人交涉。经过力争他同意返还我克扣的工资。但在我还没有拿到返还的工资时,他即给我开出半个月的工资辞退来了我。我随即与总团交涉要求赔偿。总团说我是以劳务的形式在这里工作的。请问我应该如何维权,要求赔偿?
我在此连续工作了十四个月工作是以总团的名义进行现场监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SUJUN……(浙江)
提问时间:2012-01-24 2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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