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婚财产分割及补偿
离婚财产分割及补偿 我与丈夫结婚一年多。我们收入相同,都是每个月工资2600元,公积金750元。他每个月还2900贷款,其中2100房贷,其他是婚前消费贷款及给他父母医疗的贷款。婚后开支基本由我支出,他支出水电气费用。婚后发现他言出必谎,行为顽劣,辱骂长辈。还瞒着我增加贷款和向外人借款,被我发现后拒不坦诚金钱去向。最过分的是,4月初我意外怀孕了,丈夫婆婆以孩子生下来属兔与婆婆属相犯冲为由,对我百般折磨,一个星期之间瘦了11斤,导致胎停育做了人工流产,后来流产期间他们又一直对我冷暴力,造成我严重内分泌失调,接连出现了神经衰弱、妇科炎症、眼角膜撕裂,膀胱炎症等很多症状。近2个月时间一直出入医院,往返急诊。后来我回到娘家治疗,病情刚有好转,婆婆又以我不在家伺候他儿子,他儿子是天,不能少人伺候为由到我娘家闹事,我父母大怒,双方父母争吵后,丈夫提出让我马上带户口本去民政离婚,并提出让我净身出户。我就提出一个要求就是彻底治好我的病。但丈夫不肯出钱治疗。我想咨询律师我是否有权利要求他承担医疗费用?
另外,小月子留下的妇科顽症经半年也不能根治,目前看来有可能造成不孕不育。我是否可以提出补偿要求?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一想一想(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2-01-24 1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