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民事

农村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 双方农村房屋买卖是在1997年,双方签定协议并付了款。后买方在原地新建了两处房屋,新建房屋产权人是买方和买方的儿子。1999年村里在普查宅基地面积时,调整了使用权面积(270平方米),院内使用面积超过了540平方米,需要占用卖方或买方的自留地面积,当时买方一亲属要求用他的地顶,他也不想种地。后买方想给买方的亲属一定费用,对方没要。因现在买方所在地要拆迁,买方的亲属想要从买方院内划出当年顶的面积,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双方补偿有什么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splt(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12-01-24 10:4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