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农村土地纠纷
农村土地纠纷 双方农村房屋买卖是在1997年,双方签定协议并付了款。后买方在原地新建了两处房屋,新建房屋产权人是买方和买方的儿子。1999年村里在普查宅基地面积时,调整了使用权面积(270平方米),院内使用面积超过了540平方米,需要占用卖方或买方的自留地面积,当时买方一亲属要求用他的地顶,他也不想种地。后买方想给买方的亲属一定费用,对方没要。因现在买方所在地要拆迁,买方的亲属想要从买方院内划出当年顶的面积,有法律依据吗?如果有,双方补偿有什么依据?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splt(吉林-四平)
提问时间:2012-01-24 10: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