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这种案件能构成什么罪名
这种案件能构成什么罪名 我有一朋友在我家睡了一晚后发现手机不见了,当时我有朋友作证说明我本人是没有动过或离开过房间,而也没见过她拿出手机。而现在她听另一朋友说我有前科,而实际上当时的所谓前科,只是我们都喝醉了,手机在我袋子中搜出,她也没有实际证据证明我偷了,而那人却口口声声与我不见手机的朋友说,这一定是我偷的,毕竟我有前科。还到处说我坏话,在没有证据证明是我做的情况下诬蔑我,毁我名誉,导致我名誉受损,更导致我心里有压力。而且更私闯我家,滋扰我与家人的正常生活。凭着这事情我可以起诉她吗?可以使她入罪吗?不过我朋友与我尚未成年,她会得到什么惩罚?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YAKY(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2-01-23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