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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地产所有权部分给予对方当通道

关于房地产所有权部分给予对方当通道 我家与叔伯分割财产时,协议注明,过道分割给我家,但要给对方进出,直至拆迁.这个协议是不是显失公平?是否可视为无效?第二个问题,过道对方是我叔叔的二层楼,现他们打算把瓦片屋顶掀掉再上三四层楼,我家可不可以起诉要求停止给予通道自由,收回自有的部分?或者在边界部分砌一道围墙,不干涉对方加层?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Fyc4411()
提问时间:2012-01-23 1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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