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厂上班4年多,现在厂里没事做天天放假,车间仪器已搬走,我们签的合同5月30号已到期
协商不成,可以劳动仲裁解决。
提起劳动仲裁。
用人单位抛弃工厂逃跑,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是属于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应从劳动者入职之日起,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经济补偿金给员工。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到时劳动合同无法履行,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应从2008年1月1日开始计算工作年限,之前的工作年限不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