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女友交往快一年了,突然怀孕了我想要孩子她不孩子
这种事情,你还是好好和女方协商。
协商解决
妇女权益保护说女方有权决定生或不生小孩。
如果女方要求男方赔偿,那么赔偿的依据是什么呢?
我是问题的主人,情况是我不是中国人,我是老外。关键是女方觉得她做了人流有身体损害所以男方必须给她赔偿,就是经济上赔偿。理由是因为他们家不能接受任何老外不管他是什么肤色的。可是在我们国家,按法律来说她要做人流属于杀人的行为,但是在中国她受妇女权益保护,法律保护,这个我也不反对因为在哪里就得尊重那里的法律,但是我弄不懂就是说她爸爸觉得我是感情骗子而且他要找我算账而且他的意思就是要我给他们家经济赔偿。我跟我女友说了如果他们要做人流我不会参与的因为我不同意打掉孩子,我也有我的原则,我有自己的信仰,有自己的文化不允许我去接受打掉一个无辜的孩子。再说在医学方便这个孩子没有任何遗传上的问题和矛盾所以如果女方觉得她接受不了把孩子生下来也不愿意嫁给我那就是她自己的决定和选择我不能反对同时我也不能给他们家钱去打掉我的孩子然后给他们医疗费保养费什么的。我跟她说我很爱她可是如果她真的爱我我可以愿意娶她为妻而且我也可以给她幸福。但是他们家死活不愿意我跟她交往更不想听我们俩结婚的事情。就是一句话我们俩不可能,孩子也不能要因为他们家接受不了混血孩子,更接受不了一个老外女婿。情况大概就是这样的,尊敬的律师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请大家帮帮忙给个建议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