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电动车停放在小区保管站内被偷,赔偿问题得不到解决
电动车停放在小区保管站内被偷,赔偿问题得不到解决 我的电动车停放在小区的单车保管站内被偷了,然后就找到保管人员,因为我们是才买了几个月的新车,车价是3980.一开始觉得他们打工也不容易,所以要求赔偿3600,加上我车上还放着价值五六百左右的东西,我也就自认倒霉算亏了一千块,但保管人员不但不同意,还恶言相向,说不会赔偿。我就找了物管协商,但物管协商的赔偿结果是2000元。我不能接受。物管还说我也有责任,我就没想不清楚,我把车停放在了专门的保管站,被偷了,我得不到应有的赔偿,我还有责任?我现在想向保管站人员提前民事诉讼,并且由于其态度恶劣,所以我要求他要全额赔偿。希望能得到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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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FGX3081()
提问时间:2012-01-23 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