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一个关于手机的法律问题
一个关于手机的法律问题 近日,我在某手机商铺里买了一台名为三新的手机。使用后发现有许多的问题(这不是关键),后来找了该手机铺,连续换了5次不同款式的手机。之后实在是嫌麻烦,想退货。可退货时才发现,发票上写的是“三新”而不是在第一次和买手机的人嘴里所说的“三星”(开始时他也没说是三星)。而在第一次的发票中没有写品牌名称,而只写型号。他们又说如果没有大问题不可退货。问我可不可以通过法路的途径要求退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ws456(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08-11-02 15: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