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我可以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我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这个6个月2倍的工资吗。
我可以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我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这个6个月2倍的工资吗。 法律求助
事情经过:
我去年10月份经过认识一个朋友介绍去一家单位上班,口头说一个月工资5000元,没有签书面合同,直到去年年底,劳动检查部门在公司检查之前,公司才和每个员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是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但是我实际上班时间是2015年10月,这样的合同是否有效)。
合同到期后,公司一直和我没有续签订劳动合同。我2016年5月份、6月份工资公司一直拖不发,经过多次向老板要工资,他总是等下一周给你发工资为理由。最后我没有办法只能向劳动局举报,最后老板打电话通知我去拿工资,电话里说以前工资发多少现在就发多少。等我去财务拿工资时,财务工作人员说你先写一份关于本人与公司无劳动合同关系说明,然后在一张空白工资确认单上签字后,我会把所有的工资全部给你的。等我签完字,对方不承认,对方回答说你去劳动局告我,我根据劳动局要求只给你以杭州市最低标准,一个月2000元,两个月一共给了4000元。根据前几个月工资发放情况,一个月5000元,两个月一共给10000元,这样工资相差6000元。
既然老板耍无赖,于是我采取维权的措施如下:
我可以向法院要求公司支付我从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这个6个月2倍的工资吗。
既然去年签了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交社会保险吗(注:签了劳动合同之后是不是用人单位一定要给劳动者交社会保险)。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费吗。
在上班期间由于工作原因手受伤住院(有病例本证明),可以向单位要求工伤赔偿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yqian(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07-31 09: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