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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门面)的问题

租房(门面)的问题 甲方(我方是用户)
乙方(房东)

我方与乙方在2011年8月25日口头签署租房协议。协议内容大概如下:
房租一年租金为14000元, 10月1日才能交房子给我方,因为上个用户租的她的房子10月1日到期。我方交了1000元押金给乙方,乙方并开了个手写收据,但是收据里面没有注明任何日期。

因离交房时间还有36天,所以外出工作和一些原因,于9月10日给乙方电话退房。钥匙自始自终没有交给我们手里,也没有使用房子。 
大概在9月15日左右乙方将房子租给别人,别人并开始装修使用房子了。

那么现在这个情况我们是否能够讨回这1000元的押金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uanle……(湖北-天门)
提问时间:2012-01-2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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