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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公今年53岁,国企下岗职工,于今年7月16日下午在新应聘的物流公司上班时中暑晕倒
我老公今年53岁,国企下岗职工,于今年7月16日下午在新应聘的物流公司上班时中暑晕倒 我老公今年53岁,国企下岗职工,于今年7月16日下午在新应聘的物流公司上班时中暑晕倒,额头有一公分左右的伤口并有少量出血,当时有职工在场并通知了老板娘到场,病人约两三分钟左右在工友的呼唤下醒来,老板娘简单询问情况后未对其伤口进行消毒处理和中暑救治。简单询问后就让其自己走回家(回家路程正常步行10-15分钟)病人刚回到家(18点06分)就接到该公司办公室主任打来的电话通知“老板娘说你年龄大了,身体不好,明天就不用来上班了”'。18点20分病人家属回到家,发现其虚弱的躺在沙发上,额头上有一公分左右的伤口并血迹未干,就立即带其到社区门诊进行伤口处理,并服用了医生开的中暑和消炎的药。晚上病人只吃了几口饭就休息了,晚上11点左右开始反复发烧,第二天就住进了医院确诊为病毒性脑炎,至今未愈仍在住院中。7月17日下午5点左右家属打电话去询问公司办公室主任病人在公司晕倒中暑时的情况,该主任并没有询问病人病情,却说他是试用期不满七天没有工资,且从病人住院开始至今未到医院看望过一次。请问该公司有哪些过失和该付哪些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重庆)
提问时间:2016-07-30 2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