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房屋转让
房屋转让 08年上半年我公公与小叔转让了一套房屋,地契给了对方,但未过户,只签了一份有我公公和小叔按手印的协议,现在我们想收回这套房屋可以吗?备注:我公公有精神病发作史,签协议期间一直在吃药,08年下半年已经因旧病复发死亡,我小叔当时年龄是25岁,房屋的原户主是我婆婆的父亲,房主转让时已经过世,我婆婆是独生女,小叔和婆婆都入户在已经过世的姥爷名下。如果可以收回,我们需要补偿对方吗?补偿金怎么计算?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XX2434()
提问时间:2012-01-21 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