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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今年6月12日,被汽车撞伤,对方全责,经过对方保险公司理赔

本人于今年6月12日,被汽车撞伤,对方全责,经过对方保险公司理赔 本人于今年6月12日,被汽车撞伤,对方全责,经过对方保险公司理赔,关于误工费赔偿保险公司认为只可以赔偿一个月,我己请44天假,有医院正规报告,觉得太不合理。我的Mri诊断报告单结论是1右肩关节腔内有少量积液。2右侧肱骨头大结节区骨髓水肿。麻烦问下保险公司这样合理吗?它们这个天数限制有依据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07-30 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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