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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助他人把境内600~800万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转换成美金。汇往香港账户
协助他人把境内600~800万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转换成美金。汇往香港账户 协助他人把境内600~800万资金。通过地下钱庄转换成美金。汇往香港账户。再通过香港账户汇往国外。请问,如果这笔资金是合法来源。协助的人1,(是持有600~800万这个人和地下钱庄的中间人)。协助人2(提供香港账户的人,收到地下钱庄打过来的美金,再将美金打到 持有600~800万资金的这个人美国账户里)。协助人1,2。是否触犯刑法,判处几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6-07-29 15: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