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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

持刀伤人

持刀伤人 与人口角 动手 对方人多 拿钢管铁棒 先动手 朋友拿刀将对方一人捅了两刀  重伤 派出所暂时立的治安案件 在县医院无生命危险 他自己转院至重庆


想问 如果走法律程序 他是否需要付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还是过失还是故意伤害

医疗费应该付多少

对方同意私了 但是他这样弄  医药费要几十万

如果他被判刑了 

还需要付医疗费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qw885(重庆-梁平)
提问时间:2012-01-20 17: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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