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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驾车撞伤一个人,通过医院我垫付4000元医疗费,后又通过交警队支付2万医疗费

去年驾车撞伤一个人,通过医院我垫付4000元医疗费,后又通过交警队支付2万医疗费 去年驾车撞伤一个人,通过医院我垫付4000元医疗费,后又通过交警队支付2万医疗费。交警队一次性让伤者打借条支走了。现在伤者已经正常上班,但所有的诊疗手续都不给我,交警队让我找调节委员会,但伤者拒绝调解。请问我现在改怎么样挽回我的损失,我的权益改如何维护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ask201……(安徽-安庆)
提问时间:2016-07-29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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