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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降薪变相赶人  我怎么样才能保证自己最大权益

老板降薪变相赶人  我怎么样才能保证自己最大权益 93年学校毕业就业于A公司,98年换岗位到A公司的三产公司A1,合同还是和A公司签订.05年在A1公司换岗位做销售。07年A1公司剥离A公司独立成为有限公司,现在的老板占大股,A公司参股,我也有一点股份(合同和A1签订,后来变长期合同)05年到15年销售业绩都不错,但16年由于各方面原因,销售业绩不是很理想。老板七月28日找我谈话口头说七八九三个月完不成指定业绩就降薪,七月完不成 由薪水5000降为3000,八九月完不成就按杭州最低标准发工资并调换到其他岗位。想咨询下律师们,老板这么说合法吗?还有那么多年来一直没有年薪也没加班费。老板很明显想让我自己提出辞职,这样他可以不用担负经济补偿金,我能有方法拿到经济补偿金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SHY05……(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6-07-28 22:0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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