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物业公司该小区绿地为车位收费和业主发生争执并打伤业主至住院
物业公司该小区绿地为车位收费和业主发生争执并打伤业主至住院 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小区是单位家属区,本来小区一直是单位的人在管理,后来不知道为什么单位聘请了物业公司来管理。因现在生活水平高了小区的业主都有了自己的私家车,小区内车位就不够用了《开始都是随便停的不收费》物业公司看到了商机:在业主都不知情的情况下把绿地改成车位并向业主们收费,2015年那年大家都交了《有些人没交物业说送人情因为有单位的领导》因此2016年7月13日物业向我家人收取车位费发生争执,并把我家人打伤住院。物业打人事件经当地派出所正在处理《因物业公司找人所以派出所一直拖着》,关于此事我打市长热线给出的处理是:本单位信访科给我打电话就简单说关于绿地改停车位是经过单位职代会通过的,关于物业打人事件你们找当地派出所。今天我又收到了:请于2016年8月5日前缴纳该车位的车位费,逾期未缴纳的,该车位将转让给其他车主的通知。通知上有单位行政科.保卫科,物业公司盖章。请问我该怎么办?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ongxi……(河南-平顶山)
提问时间:2016-07-28 1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