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房子是爷爷的名字,大伯要分房子,爸爸赶我出门
房子是爷爷的名字,大伯要分房子,爸爸赶我出门 案例一
1.爷爷已过世,奶奶健在
2.兄弟四人 老二(房子是爷爷的名字,属于公房,没有买断,还建后新房多买的15平米是夫妻共同购买) 老三(房子是爷爷的名字,公房,已买断,) 老四(奶奶的名字,公房,已买断).爷爷在世时由于没给老大房子,就支付了一笔钱,但现在老大不承认这笔钱是作为房屋补偿,要求分房子
提问:1.老大有没有权利要求分房子,可以分那几套?
2.买断和没有买断的房子,对于老大来说分财产时有什么区别?
3.对于老二的房子,夫妻共同购买的15平米,老大也可以分吗?
案例二
承上案例.对于老二家庭内部,夫妻双方现在已离婚四年.协议离婚判决如下:婚后无共同财产,女儿(已成年,大学在读)归女方负担生活费和学费,双方性格不合协议离婚.
虽然离婚,但夫妻二人还是一同在外做点小生意,租房子住,婚前的房子是女儿双休回来住.
现在因男方继续长期嫖娼赌博,女方不愿意与其继续做生意.男方由于经济困难,打算把房子出租或变卖,并要求女儿搬出.(女儿大学在读,还未毕业)
提问:1.男方有权赶女儿出走,变卖或者出租房屋的权利否?女儿可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2.对于夫妻双方购买的15平米,属于婚后财产吗?以现阶段,女方可以为自己争取什么利益?例如屋内的家电变卖等等..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keyiai……(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2-01-19 1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