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从去年9月份到今年7月份在石阡一所私立学校上课,并且是第一年当时签了合同
我从去年9月份到今年7月份在石阡一所私立学校上课,并且是第一年当时签了合同 我从去年9月份到今年7月份在石阡一所私立学校上课,并且是第一年当时签了合同,合同上第一条写的是帮我们缴纳,五险一金,第二条是,甲方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在3年时间内不想要对方或者是干不满的话,需要支付2万块钱的违约金。但是事实是这样的,这一年当中,学校并我们并没有给我缴纳,五险一金,而且我已经考到其他学校去了,并且已经辞职请问我辞职的话需要缴纳违约金吗?并且7月份我们是干到了11号,11号才走的,而他呢就没有给我们,这个月的工资,加上一个学期的早晚,早晚自习了也没有给我们,加起来有1万块钱左右吧!现在他就说我们有一些违约了,因为我们已经辞职了,所以他拿着剩下的1,万块钱之后还拿来当违约金。请问这个合同合理吗?请问他们这样的做法是对的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贵州-黔南)
提问时间:2016-07-27 2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