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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我在医院签了一个合同,当初不签的话不给交保险,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

我在医院签了一个合同,当初不签的话不给交保险,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 我在医院签了一个合同,当初不签的话不给交保险,因为工作性质的原因,我就签了合同,五年制的,如果中途不干了,就的赔偿违约金1万元。这样合理么?我看劳动法上有一条说只要提前一个月写辞职信,是可以不赔偿。我想不赔偿,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么?或者有什么办法?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6-07-27 0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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