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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条的问题

关于收条的问题   法院判被告赔偿我各项费用16万,并承担诉讼费5000元,我已申请强制执行,要求他支付我各项赔偿款、诉讼费及迟延履行的利息。
    对方称经济困难,年前不通过法院,私下先给我一万元,请问我收条应该怎么写?写收到现金、赔偿款、本金还是债权一万元,余15万元未付。
  
  急,谢谢律师们的回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uce6……(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2-01-18 14:47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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