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小姐妹婆家有一房产,是他老公在没结婚前以公婆名下的房子,当时老公的两位妹妹(小姑子)都有份的
小姐妹婆家有一房产,是他老公在没结婚前以公婆名下的房子,当时老公的两位妹妹(小姑子)都有份的 小姐妹婆家有一房产,是他老公在没结婚前以公婆名下的房子,当时老公的两位妹妹(小姑子)都有份的,前几年她老公和俩小姑子还有婆婆一起订了协议并公正处公正了,内容是俩小姑子自动放弃房产,等婆婆过世后全部房产归闺蜜老公所有,可就在公正后几年闺蜜老公不幸病故,今年俩小姑子还有婆婆请我闺蜜一起重新签订了协议(没有公正):房子一半归闺蜜的儿子,其他一半等婆婆过世后俩小姑子再一人一半,闺蜜也签字了,请问基于原来闺蜜老公在世的公证处公正协议后的这份没有公正的协议是否生效?若生效的话意味着闺蜜儿子将来将失去一半的房产?现在闺蜜是否有更有效的办法维护自己及儿子更多的利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燕栖何处(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6-07-26 1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