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冤案,冤案,广州花都的一桩“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纠纷
冤案,冤案,广州花都的一桩“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的纠纷 2004年,两兄弟以包工包料的方式承包的工程,然后用包工的方式发包给我,我组织工人施工至完工,中途有支付部分工资,没有签合同,口头协议。然后我们又以同样的方式继续合作下去,一直干到2009年年底,对方没活干了为止。2011年1月我才与两老板结算。当时弟弟叫哥哥跟我结算,经结算,还剩余40多万,开了一张结算单给我。于是,我开始多次追讨,无果,于2011年5月将对方两兄弟告上法院,弟弟代理人出庭,哥哥没出庭,最后法院判我败诉。理由两点,一:弟弟是老板,哥哥没有代理权,结算单弟弟未确认,二:工程早已完工并交付使用,已过诉讼时效。本人十分不解?也十分不服?也不知如何举证他们两兄弟可以相互代理,跪求各位法律人士帮帮我,我该怎么办?求求大家。13710425603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闪电123(广东)
提问时间:2012-01-18 2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