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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与社保咨询

劳动法与社保咨询 各位律师大人你们好:
     我来自湖南的一个小城镇。我妈妈今年48岁。我妈妈自92年起至今一直服务于我镇的一名环卫工人,18年来不管刮风下雨,一年365天有364天都在工作。从来都没有享受过劳动法的待遇,就算是病了,也是拖着病去工作,从来都没有间段过。现在我妈妈的身体体弱多病。已经不能再胜任如此强度工作,想提前退休。我妈妈如果正常工作的话,要到55岁才能退休。我妈妈因身体的原因想现在退休。做为环卫站的一名正式职工,本来有退休工资的。单位却说效益不好,不发退休工资。要交社保,领取社保。因为以前一直都没有交过社保,去年一次性补交了十年的社保。总共12000元。可是我妈妈原来以前的工资每月只有三四百元钱。按道理不应该交这么多,今年,我妈妈提出因身体原因要提前退休。可是,单位却说还要交15000元的社保,再补交五年的。才能退休,要不然不给退休。你说哪有这样的道理?请问,何处才能给我们一个公道?急!!!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wcao1……(湖南-益阳)
提问时间:2010-01-09 18:31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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