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你好,因2016年4月13日 我家是在市场做淡水鱼的摊位 淡水鱼就俩家人做,我们是属于竞争关系吧!今
你好,因2016年4月13日 我家是在市场做淡水鱼的摊位 淡水鱼就俩家人做,我们是属于竞争关系吧!今 你好,因2016年4月13日 我家是在市场做淡水鱼的摊位 淡水鱼就俩家人做,我们是属于竞争关系吧!今年4月13日 对方把我家摊位砸了,还把我们价值2000多元的鱼箱子打破,鱼全部损失了。当时报警了、我们有监控录像证明,知道是谁所为。警方受理了,但一直没帮我们结案。当时帮我们受理这个案件的警察说:我们这个案件是小事他们警察没办法出警抓他。只能让我们自己看对方在哪里然后在打电话给警察 然后警察才能去抓。4月13日 对方就一直没有出现过 直到7月21日 的这一天 对方出现在市场,我爸爸过去找对方理论 为什么当时把我们摊位砸了,对方说这件事情已经处理了不是吗?我爸爸说这件事情根本就没处理。当时对方的父亲说拿钱赔给我们,但是我们要求要对方到警察局把这件事情处理清楚,对方拒绝进警察局,我们必须要求对方当事人出来把这件事情说清楚,给我们一个说法。但是他们还是拒绝。所以这件事情一直拖到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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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人:1469459170(福建-宁德)
提问时间:2016-07-25 23:16